| 关于加快工业发展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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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21 19:36 文章来源:镇远县乡企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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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远县委 镇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工业发展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意见
为加快我县工业发展,强化工业经济主体地位,改造提升传统工业,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增加财政收入,增加就业岗位,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实现工业强县建市目标,结合镇远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加快工业发展,实施“工业强县”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工业是镇远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支撑力、推动力,是加快发展的关键所在。我县工业已具有一定的基础,形成了一定的总量规模,近年来发展速度加快、效益提高、结构改善、活动增强,已成为推进我县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2003年,完成工业总产值54425万元,实现税金5181万元,占财税总收入的51.38%。但目前我县工业化进程缓慢,存在工业布局分散,工业产品结构单一,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工业投资软环境和园区管理体制滞后等矛盾和困难,影响了我县工业的发展。对此,全县上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树立强烈的优患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认识加快工业发展、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是竞争所迫、发展所需、人民所盼、大势所趋,是增加财力、带动农业、促进就业、建设经济强县的必然选择,是实现镇远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二)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现,始终围绕工业强县建市目标,实施“民营主导”和“三个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发展的新模式,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工业和农业的关系、工业和旅游业的关系、工业和环境保护关系)。以企业为主体、园区为平台,扩大园区规模,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兴产业,全面提升工业发展质量,逐步实现工业由分散发展向集中发展转变,工业产业由高能耗电冶重工业向稳定重工业、发展轻工业并重转变,招商引资由分散招商向重点引进战略投资者转变,实现招商引资创业环境由传统的行政管制向市场化管理转变工业税由财政统筹向园区分税分离结合转变,加速由“国营”向“民营”转变。走出一条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努力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建好亚洲冶金工业城,形成连接湘黔边际的经济中心。奋斗目标:从2005年起,力争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速度达25%以上,到2007年达12亿元,三年内实现工业总产值翻一番,再造一个镇远工业的目标,到20l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达34亿元。
二、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原则和重点
(一)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坚持按照“民营主导、市场导向、区域特色、扶优扶强、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快以青溪、羊坪为中心的工业经济带建设,高起点定位、高水平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建立完善产业政策,把民营经济发展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大做强园区经济,增强园区的带动辐射功能。
二)积极支持青酒集团搞好青酒系列中高新产品的开发,提高产品质量;重点扶持黔东火电厂和一批主导产品出、经济效益好、科技开发能力强、经营机制灵活的规模企业,五年内重点引进和培植l 0个具有纳税1000万元以上潜力的大企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精加工业,实现农工贸一体化;鼓励发展具有镇远特色的道莱、霉豆腐、民族刺绣、琐呐、木雕等地方产品和民族工艺品,促进以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发展。
三、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主要措施
(一)切实搞好专业区的规划与布局,把青溪、羊坪两镇纳入黔东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其规划面积为50平方公里;把阳镇五里牌至两路口一带及涌溪乡芽溪片区规划为轻工业区,重点引进技术含量高、能耗低、无污染的项目到轻工业区发展。
(二)切实搞好园区内的供排水管网、电信电视网络及金融、商贸、文化、学校、医疗卫生等配套服务设施等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支持,尽快开工建设镇远至青溪二级油路,打通连接县城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的大通道。近期重点 抓好羊坪太坪桥经贮木场至青溪五里牌园区内的二级路和铁路专线建设。
(三)加强软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服务水平。
1、建立县领导联系重点工业项目制度,对重大工业项目实行由领导全程跟踪服务;建立目标企业挂帮责任制,由四大班子成员挂帮服务目标企业。
2、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园区企业的项目立项、用地报批、工程报建等手续按企业自愿则由园区统一受理、统一收费,实行全程代理。
3、规范工业项目的收费行为。实行收费公示制,公开收费内容和标准,简化收费方式,增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透明度。加大监督力度,成立县投诉中心,对相关职能部门实行服务年度测评、考核制度,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 视情节轻重,给予从严处理。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为企业搞好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加大新闻媒体监督力度,对发展有成就的工业企业、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和为工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对阻碍我县工业发展或乱收费、服务质量差等情况的要公开曝光,营造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在工业园区内,农民可以村组为单位用土地与企业入股分红。对园区内土地被征用的农民,进行就业培训,指导推介就业。并选择交通便利的地方进行集中规划建设农民新村。逐步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五)积极创新园区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园区的管理职能。受县委、县政府委托,黔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可行使与园区建设相关的行政职能;逐步实行公司化运作,全面推行分税制管理。
(六)配齐配强园区管理干部,对在园区工作的干部职工,可享受乡镇干部同等待遇。
(七)2005年由县财政列支300万元设立工业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实施公司化运作及奖励基金。
1、每年对我县工业企业(不论企业性质)年产品销售收入、上缴税收、工业产值、解决镇远县就业人数等指标综合排位前10名的企业,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列入全县重点扶持对象。
2、鼓励企业创名牌、出精品,对获得省部级以上名优产品称号或获省部级表彰的企业,从该企业所交税收的总额中提取5%,作为对该企业创名优产品的一次性奖金。
3、建立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引导规模企业建立工业产品研发中心,大力培育本地以自主开发创新为主、掌握核心技术的研发力量,走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技术进步之路,加快科技兴企步伐。
(八)加强银政、银企合作,由县政府牵头,每年选择一批信用等级较高、借贷信誉好、市场潜力大的工业企业推荐给商业银行作为贷款对象予以重点扶持。
(九)新办工业企业或改制后的工业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接收我县下岗失业人员或失地农民工达40%以上的,经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经贸、财政、工业园区、国有资产营运公司等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同意,3年内企业所得税依率计征后,将县属部分全额奖励。
(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建立和完善代理制招商、网上招商、全民招商制度,认真执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十一)鼓励干部职工带职带薪离岗创业,建立完善管理办法,为创业干部解决后顾之忧。
(十二)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拉动面大、社会效益好的国家鼓励开发的产业项目,可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给予更加优惠的条件。
(十三)本意见从行文之日起执行。
中共镇远县委
镇远县人民政府
200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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